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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1).docx

发布日期:2021-08-27| 阅读次数:

关于发布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河北省科技厅于2005年批准成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2010820日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依据《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实验室发展规划,现面向校内外发布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欢迎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一、研究方向

实验室紧密结合河北省生物医药发展需求,针对创新型药物研究、传统医药工艺改造、新型递药系统等基础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科学研究,并注重向应用开发延伸。主要研究方向有:(1)活性小分子的发现,从天然产物出发,通过理性设计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相结合的方法,发现药用价值的分子实体,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子实体。(2)结构已知药物的拓展研究,以临床上疗效较好的药物作为研究对象,发现新的作用靶点和用途,改良合成方法,以实现制药过程的绿色化。(3)新型递药系统与成药性研究,针对药物自身理化特性、体内药动学规律以及临床疾病的发病机理,提出新型药物传递系统,增强药物传递的靶向性;在成药性研究方面,通过前期多学科的共同参与,提高成药的概率。

同时,为了应对国际禁化武组织可能将高活性原料药列入监控化学品名录的迫切形势,本次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高活性原料药相关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高活性原料药及其高活性中间体的活性分析和检测、绿色环保工艺路线和新技术开发、消洗和无毒化环境友好过程研究等,鼓励校内外研究者积极申报。

二、项目类别

开放基金申报项目须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要求研究背景清晰,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明确。2022年度资助项目类别有:

1.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5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2.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万元,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三、申请基本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过SCI检索论文的优先考虑。

2. 项目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4. 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须知

1. 申请方式:申请者通过河北科技大学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网站或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药用分子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课题申报材料,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送至或邮寄至指定地址,申请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鼓励校内外合作申报。对于校外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次开放课题,需指定一名河北科技大学校内教师作为课题的副负责人,履行校内相关手续。

3. 鼓励申请人员在开放课题研究基础上,积极申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生物医药联合基金项目。

4. 结题要求:按要求提交研究课题总结报告(含预算决算说明),并达到项目申报书预期研究目标。河北科技大学作为承担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立项且到校经费不低于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并发表至少1篇与申请书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 产权归属:开放课题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与开放基金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发表的论文应在作者署名后冠以双方单位名称。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完成的论文,应标注该研究系由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并标注开放课题号。实验室中英文名称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Breeding Base-Hebe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Chemistry for Drug)。

五、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 9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河北科技大学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庄老师,电话:81668177;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78808568@qq.com

附: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河北科技大学科研院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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