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河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字〔2004〕8号)和《河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校科研字〔2021〕5号),科学与技术发展研究院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拟资助25项,现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学与技术发展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88632002
相关附件
- 2021-11-25 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拟资助项目.xlsx
